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03 发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宋媛 阅读:70次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总则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为国家培养更多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各类拔尖创新型人才,对现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探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一、 基本依据
1、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应按照新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
2、 贯彻我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明确培养目标,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 基本原则
本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紧密结合学校发展战略,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根据明确目标、分类指导、优化课程、增强弹性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研究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1、 把握学科内涵、凝练学科方向、突出学科特色。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应按一级学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无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鼓励其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充分发挥院(部)在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 实现分类指导。明确体现不同类型(学术型、学位型等)的培养目标和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满足社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
3、 培养方案应体现基础性、前沿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加强基础、拓宽知识,精炼课程。强调对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
4、 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构建导师、研究生和培养环节三者和谐发展、协同创新的新型研究生培养体系。
三、 培养目标
根据研究生学位教育的发展趋势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现状,突出我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确定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 以培养研究生的原始创新能力为重点,侧重培养基础型、探索型和学术型的科技创新拔尖人才。
2、 以培养研究生的集成创新能力为重点,侧重培养具有工程实践能力、知识转移能力、技术整合能力、市场推广能力的科技创新拔尖人才。
3、 以培养具有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培养既能够解决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及现实问题,又能够解决具有局部性、技术性、工程性的综合性问题,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的不同类型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
四、 授权学科、学位类型及学术水平要求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5个(包含8个自主设置学科),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目录》。
博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勇于追求真理、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
博士学位的获得者必须达到下述学术水平:
1、 掌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及学术前沿,系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
2、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的优良素质和能力。
3、 在本学科有关领域做出创新性的成果。
五、 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各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适用学科和研究方向
列出所属一级学科下适用的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不设二级学科的列出研究方向。
(二)培养目标
内容包括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在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结构、知识创新水平、科学研究、专门技术或管理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具体培养要求。
(三)学制、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的正常学习年限为3年。不能在正常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含休学)。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主要包括: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全部课程,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论文答辩等非课程环节及论文研究工作也在校完成,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
硕-博贯通式博士研究生,须在校完成全部课程和非课程环节学习及论文研究工作,学制3~4年,学习年限自硕士生入学起一般为5年。
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其课程学习须在研究生院统一要求和安排下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论文答辩等非课程环节一般应在校内完成,研究工作可以在研究生工作单位、结合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实践完成,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的,需经本人申请,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经院(部)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包括经批准的延长期)内,未能完成博士生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有关学科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选修课程。一般研究生合格地完成每16学时的课程学习量,可获得1个学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为16学分;硕-博贯通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最低学分要求为43学分。各学科可以在最低学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的具体情况规定课程学分总数。
(五)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
1、 学位课:博士生课程设置规定5门学位课。5门学位课设置如下:
(1)第一外语(3学分)
(2)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3)理论基础课(3学分)
(4)学科基础课(3学分)
(5)学科专业课(2学分)
2、 选修课:
鼓励博士生在学位课之外选修一些选修课,可以是非本专业的博士生课程或硕士生课程,所得学分列入学习成绩单。
3、 其它:跨专业录取或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博士研究生,需补修部分硕士课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 指导方式
博士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鼓励成立由导师负责,以博士点学科梯队为主体,或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组成的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生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及品德教育。
七、 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与论文中期研究报告
1、 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
围绕研究方向,在查阅文献,野外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提出文献总结及选题、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应至少参阅近10年中外文献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
开题报告应在本学科和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论证会上进行,博士生就选题范围、意义和价值作出说明,并进行可行性论证。论文工作计划,在开题报告通过后正式形成。该项工作应于第三学期初至第四学期结束前进行,完成后填写《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评定表》。凡通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者,记1学分。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由评审小组做出允许重新开题或终止培养的决定。若重新开题,需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报院(部)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重新开题应在3个月之内完成,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2、 中期考核
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之后进行,一般在博士生入学的第三学期初至第四学期结束前,结合博士生的文献总结和开题报告进行。中期考核主要由导师对研究生在思想品德、社会实践、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方面的主要情况进行反映,并写出评语。
3、 论文中期研究报告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选题背景与研究性质、研究目的任务、研究内容与科学问题);工作进展与完成工作量;阶段性研究成果与认识;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案;下一步工作安排;参考文献等。对于中期检查不满足要求的学生,应给予书面警告,并在后期或学位论文答辩中重点督查。该项工作应在答辩前半年内完成。
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期报告完成后由教研室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并填写《博士生中期考核表》;考核结果分通过、不通过,凡通过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期报告者,记1学分。
八、 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学位论文
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学位论文撰写,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课题确定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进行方式、完成期限和所需的经费及设备。在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期间,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广泛收集资料、阅读文献、进行调查研究,独立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研究报告,并在教研室和学院范围内公开报告。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10次以上的学术活动,并在院(部)或全校范围内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并且,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须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在校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另外,博士生还应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本学科理论或研究方法手段等方面做出创新性成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完成后应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教研室和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后可进行论文答辩,具体答辩程序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试行办法》中的规定执行。答辩通过后由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授予博士学位。
九、 其他
对在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参照该总则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一、 培养目标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全面了解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发展动向;具有求实进取的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能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健康的身心,能胜任高等院校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或科技管理等工作,将来能够成为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 主要研究方向
1、 材料学 2、材料物理与化学 3、材料加工工程
4、 矿物材料 5、资源综合利用
三、 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最低学分要求为16学分;硕-博贯通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最低学分要求为43学分。
四、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总 学时 |
学分 |
开课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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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课 |
公共基础课 |
BG08002 |
第一外语 |
64 |
3 |
秋季 |
|
|
BG18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2 |
2 |
秋季 |
|
|||
理论基础课 |
BG00001 |
地球科学进展 |
48 |
3 |
秋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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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基础课 |
BZ03001 |
材料科学与技术进展 |
48 |
3 |
秋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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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课 |
|
(按学科或专业方向由导师确定)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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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修 课 |
1、 鼓励博士生跨学科选修博士或硕士生课程,所得学分列入学习成绩单 2、 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由导师根据专业方向指定选修2—3门本专业硕士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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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环 节 |
|
入学教育及博士生培养规章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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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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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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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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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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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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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研究生应具有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和相关领域的深厚理论基础和宽广的科学技术知识,具有求实进取的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能力,能成为本学科领域未来的学术带头人和国家级学术梯队人才,有较强的国际视野,能在本专业前沿领域与国际同行进行平等交流,能从事有关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工作,成为国民经济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1、 晶体结构与晶体化学 2、 成因矿物学与找矿矿物学
3、 环境与生命矿物学 4、 实验矿物学及实验岩石学
5、 岩浆作用与深部过程 6、 岩浆作用与资源环境
7、 沉积学 8、 变质岩石学
9、 区域成矿学 10、结晶岩热力学与相平衡
11、 矿产资源评价及国土资源信息 12、矿田构造学
13、 矿床学与矿床地球化学 14、地质微生物学
15、 地球物质科学
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最低学分要求为17学分;硕-博贯通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最低学分要求为43学分。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总 学时 |
学分 |
开课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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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课 |
公共基础课 |
BG08002 |
第一外语 |
64 |
3 |
秋季 |
|
|
BG18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2 |
2 |
秋季 |
|
|||
理论基础课 |
BG00001 |
地球科学进展 |
48 |
3 |
秋季 |
|
||
学科基础课 |
BZ01016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进展 |
48 |
3 |
秋季 |
|
||
学科专业课 |
|
(按学科或专业方向由导师确定) |
|
2 |
|
|
||
BZY0002 |
区域成矿学 |
48 |
3 |
秋季 |
矿床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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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修 课 |
必选课 |
BX01001 |
科技论文写作技巧 |
16 |
1 |
秋季 |
|
|
任选课 |
1、 鼓励博士生跨学科选修博士或硕士生课程,所得学分列入学习成绩单 2、 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由导师根据专业方向指定选修2—3门本专业硕士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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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环 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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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教育及博士生培养规章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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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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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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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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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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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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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一、 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及相邻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在本学科有关领域做出创新性成果;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用外语进行科技论文写作,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能够胜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领域的教学、科研以及技术工作。
二、 主要研究方向
1、 环境科学 2、环境工程 3、地质环境与工程 4、资源与环境化学 5、环境生物与生态技术
三、 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最低学分要求为16学分;硕-博贯通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最低学分要求为43学分。
四、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总 学时 |
学分 |
开课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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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课 |
公共基础课 |
BG08002 |
第一外语 |
64 |
3 |
秋季 |
|
|
BG18001 |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32 |
2 |
秋季 |
|
|||
理论基础课 |
BG00001 |
地球科学进展 |
48 |
3 |
秋季 |
|
||
学科基础课 |
BZ05005 |
水资源与环境进展 |
48 |
3 |
秋季 |
|
||
学科专业课 |
|
(按学科或专业方向由导师确定) |
|
2 |
|
|
||
选修课 |
1、 鼓励博士生跨学科选修博士或硕士生课程,所得学分列入学习成绩单 2、 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由导师根据专业方向指定选修2—3门本专业硕士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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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修 环 节 |
|
入学教育及博士生培养规章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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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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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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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中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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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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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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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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