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16届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中期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发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宋媛 阅读:78次
各团学组织、团支部: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手册学生干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学组织章程》(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现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届团学组织中期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通过召开团学组织会议,讨论选出团学各组织主席团成员中未能遵守《管理办法》及《组织章程》相关规定,工作态度消极,不服从或不参与组织工作安排的学生干部,在通知本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予以罢免职务处理。
2、通过召开团学组织会议,讨论选出团学各组织部长团成员中未能遵守《管理办法》及《组织章程》相关规定,工作态度消极,不服从或不参与组织工作安排的学生干部,在通知本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予以罢免职务处理。
3、对于以上两种情况罢免的学生干部在任职学年末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等各项测评中不再享受学生干部加分政策。
4、各组织负责人统计本组织各部门部长留任情况,上报秘书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团学组织秘书处
201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