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2018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发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宋媛 阅读:82次
各级团支部、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要求,调动广大团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增强团员模范带头的先进性,同时激励全院青年师生坚定“四个自信”,贯彻“五大新发展理念”,继续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学院团总支决定开展2018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一年级学生除外)、保留团籍的青年教职员工以及各级团学组织均有资格申请。
二、评选项目
(一)个人类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团支书
(二)集体类
优秀团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热爱学校,热爱团组织,自觉执行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维护社会公德,行为文明,参评年度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参评年度内各门课(包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补考、重修现象;教工恪守职责,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课外素质锻炼;教工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取得一定成果。
(五)参评个人或集体事迹主要集中在2017年全年。
(六)“五四奖章”(集体)应推荐年度内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3月30日—4月2日:各支部及各院级学生组织完成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并在本支部/组织内进行公示。(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每个团支部推荐1人,每个团学组织推荐2人)
(二)3月30日—4月2日:各团支部、各团学组织完成对支部及支部团员2017年度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回顾考察工作,并按照各项评奖条例(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提交优秀团干部、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支部申请材料。
(三)4月3日—4月4日:学院团总支按照各项评奖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完成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十佳团支书的评选以及从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支部中评选符合条件的五四红旗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4月5日—4月7日:学院团总支在本单位对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
(五)4月8日,各团支部/团学组织须将各项评优材料上交院团总支组织部,邮箱见最后,统一命名为“奖项名称+姓名+学号”或“奖项+支部名称”。
1、《“五四奖章”申报表(个人)》《“五四奖章”申报表(集体)》《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干部登记表》《十佳团支书登记表》《五四红旗团干部登记表》《优秀团支部登记表》以及各项评优汇总表,以上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2、“五四奖章”(个人)、“五四奖章”(集体)、优秀团支部申报和证明材料,只需电子版一份;
3、优秀团支部2017年度支部手册。
五、表彰与奖励
学院将把学院评优名单上报至校团委进行校级评选,对最终评优成功的个人/集体:
1、校团委对获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或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 82321930
邮箱:cugbclt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