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级本科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3 发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阅读:991次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3]72号)规定,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国诚
副组长:房明浩 余 茹
成 员:安 琪 张 洁 吕凤柱 于 翔 胡应模 刘艳改 于雪莲 崔 莺 慕 楠
负责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审定推免结果。
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周富强
副组长:余 茹
成 员:敖卫华 赵 璐 王 珂 学生代表
负责对学院推免工作程序、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廖立兵
成 员:丁 浩 黄洪伟 梅乐夫 刘金刚 佟望舒 范 慧
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学院加分政策确定加分分值。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确定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常规推免名额,按专业人数进行分配,待学校确定分配名额后另行公布分配方案。
鼓励学生参加“创新人才”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保研辅导员”推免、“美育贡献”推免、“体育贡献”推免、退伍复学推免、补偿计划推免等方式的推免工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由各归口部门执行。
三、常规推免基本条件
常规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二)学业成绩要求
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2.8及以上,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2020级及其之后的学生最多允许大一必修课程1门次不及格记录)。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同学,在满足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无条件接受申请。
(三)外语成绩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四、推荐原则
1.严格按照《关于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院发[2022] 7号)进行。
2.按照总学分绩点排名,如遇总学分绩点相同,按照原始学分绩点排名;如遇原始学分绩点相同,则按英语六级成绩、四级成绩顺序排名。
3.学生原始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教育在线成绩库导出为准。
4.若排名靠前者放弃推免资格,由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次递补。
5.学生必须以诚信为本,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推荐资格。
6.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应认真完成推荐后的学习生活,如果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推荐资格。
五、推荐程序
1.学生提交获奖证书、专利申请书、发表论文、评优先进获奖、学生干部等附加材料,提交电子统计信息,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0:00。
2.平均学分绩点确定,由教学秘书负责,学生核对并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14日11:00。
3.学术类附加成绩确定,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校《关于2020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院发[2022] 7号),在9月15日上午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线下公开答辩,审核并质询学生交验获奖证书、专利申请书、发表论文等附加材料,确定其附加成绩,学生核对并确认。9月15日12:00确认完成。
4.评优先进获奖、学生干部等附加成绩确定,由院学工组负责确定。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1:00。
5.总学分绩点确定。由学院审核小组汇总,按照(综合绩点=平均学分绩点+附加绩点)公式进行计算,按照总学分绩点专业排名。9月15日完成。
6.公示总学分绩点以及专业排名。9月15日开始公示。
7.待确定常规推免名额后,符合条件者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附加盖院公章的成绩单。
8.由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顺序,公示。
9.报送教务处审核。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2日
院发【2022】7号 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