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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7          发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阅读: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2025届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就做好我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

评选项目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应在标准修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在2025年3月、6月、9月、12月毕业的学生中产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25个,市级优秀毕业生应从推选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市级优秀毕业生名额15个

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港澳台毕业生、定向委培毕业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参评资格

申请参评北京市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秀,学术诚信,知行合一。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能够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含选修)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在校期间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包括但不仅限于“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委员会等校级及以上职能部门、群众组织以年为单位开展的评优评先活动)。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方面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6.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地区、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工作流程

1.学院通知到所有毕业生,充分动员,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级评议,学院评审。优秀毕业生每年评审一次,学段内每人仅可参评1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所获优秀毕业生推荐的资格。

2.个人申报:

(1)班内推选: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告知班长,由班长组织班级评议,每班可推荐名额如下:

本科班级每班4人,硕士班级每班5人,博士班级每班3人

(2)通过班级评议的参评同学登录北地学工-评奖评优模块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后进行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给班长。

(3)班长于5月10日18点前将班级评议结果公示及附件2,电子版打包发送至ruihlr@163.com,邮件主题为“班号+2025届优秀毕业生材料”

3.学院评审、公示(5月12日-5月15日)

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评议完毕后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名毕业生仅可参评1次。对于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进行处理。

2.经公示无异议已获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离校前如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将撤销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3.学校将为校级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市级优秀毕业生评审材料将提交至北京市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统一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7日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pdf

附件2【各班提交】2025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