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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03          发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阅读:0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做好2027年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教发[2026]60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5]12号)规定,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吕国诚  

副组长:房明浩

 员:梅乐夫、吕凤柱、佟望舒、王  珂、崔  莺、黄琳芮

负责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并予以公布,审定推免结果。

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长:周富强

副组长:余  

 员:敖卫华、赵  璐、顾笳琦、学生代表

负责对学院推免工作程序、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专家审核小组:

 长:廖立兵

 员:黄洪伟、刘金刚、梅乐夫、刘  鑫、陈  芳、孙思佳

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学院加分政策确定加分分值。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确定的名额按专业进行分配。

专业

总名额

学院新能源材料拔尖人才贯通培养创新班

10

材料科学与工程

9

材料化学

6

材料物理

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3

合计

31

 

三、常规推免基本条件

常规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具体条件如下: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二)学业成绩要求

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2.8及以上(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计算),必修课程最多有1门次不及格记录。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同学,在满足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无条件接受申请。

(三)外语成绩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学生参照执行),或者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四、推荐原则

1.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7年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教发[2026]60号)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院发[2024] 4号)进行。

2.按照总学分绩点排名,如遇总学分绩点相同,按照原始学分绩点排名;如遇原始学分绩点相同,则按英语六级成绩、四级成绩顺序排名。

3.学生原始学分绩点以教务处教育在线成绩库导出为准(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课程成绩计算)。

4.若排名靠前者放弃推免资格,由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依次递补。

5.学生必须以诚信为本,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推荐资格。

6.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应认真完成推荐后的学习生活,如果出现必修课程不及格记录大于1门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将取消推荐资格。

五、推荐程序

1.学生提交获奖证书、专利申请书、发表论文、评优先进获奖、学生干部等附加材料,并提交电子统计信息,截止时间为9月7日11:00。

2.平均学分绩点确定,由教学秘书负责,学生核对并确认。截止时间为9月7日16:00。

3.学术类附加成绩确定,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年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教发[2026]60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院发[2024] 4号),在9月8日上午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线下公开答辩,审核并质询学生交验获奖证书、专利申请书(第一专利权人必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或者所有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相同且均为本院本科生)、发表论文等附加材料,确定其附加成绩,学生核对并确认。9月8日16:00前确认完成。

4.评优先进获奖、学生干部等附加成绩确定,由院学工组负责确定。9月7日17:00前完成。

5.总学分绩点确定。由学院审核小组汇总,按照(综合绩点=平均学分绩点+附加绩点)公式进行计算,按照总学分绩点专业排名。9月8日下午完成。

6.公示总学分绩点以及专业排名。9月8日开始公示。

7.符合条件者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附加盖院公章的成绩单。

8.由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顺序,公示。

9.报送教务处审核,并进行推免工作材料归档。


院发【2024】4号-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3日